各会员、理事、常务理事: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务必高度重视对医务人员的保护关心爱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掀起弘扬中华民族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和伟大梦想精神的热潮,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三届“健康四川——大美医者”评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健康四川——大美医者
二、活动目的
活动旨在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卫生健康工作者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职业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服务群众健康的典型事迹和感人故事,营造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增强卫生健康行业担当,激励广大卫生健康工作者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切实推动全省卫生与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卫生健康行业力量。
三、组织架构
评选活动组委会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卫生健康委组成,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宣传与健康促进处。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范围
全省各级卫生健康机构。
(二)评选名额
第三届“健康四川——大美医者”评选宣传活动,结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点工作,聚焦“大医精诚”、“基层卫士”、“护理天使”、“公卫先锋”等重点群体,评选“大美医者”32名。
(三)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参评“大医精诚”的,须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在专业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参评“基层卫士”的,须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能力强,履行好健康守门人职责;参评“护理天使”的,须秉承“南丁格尔”精神,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参评“公卫先锋”的,须在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此次评选活动,将重点向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具体包括以下五种情形:一是救治、照护、转运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二是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置及时有力的;三是药物、疫苗、检测试剂研发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的;四是对乡镇、社区等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发挥重要作用的;五是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4.从事医疗卫生工作5年以上,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敢于担当,一切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主动、热情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重大医疗卫生事件及救援活动中勇挑重任,深受群众及行业好评。
5.廉洁守纪,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相关规定,无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近5年来无重大差错事故。
6.得到当地及以上媒体的宣传报道,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五、活动安排
(一)活动启动(5月12日)
以5•12国际护士节为契机,正式启动第三届“健康四川——大美医者”评选宣传活动,并通过各主要媒体发布活动消息。各地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卫生健康委要同时启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介进行宣传发动,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推荐申报(5月13日—5月31日)
通过媒体寻找、社会推荐、单位推荐及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广泛征集。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为推荐申报单位,组织开展“健康四川——大美医者”评选申报工作。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社区和社会组织等,可以单位名义向本地卫生健康委推荐人选。市(州)卫生健康委在向被推荐人所属单位征集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市(州)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确定推荐人选,原则上每个市(州)推荐5-10名。委(局)直属单位、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5名。
所有推荐人选经当地大力宣传后,于2020年5月31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评选活动办公室。
(三)初评审核(6月1日—6月20日)
评选活动组委会在各地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每位候选人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群众口碑、业内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48名“大美医者”候选人,并在省级主要媒体及主办单位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四)集中展播(6月21日—7月10日)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集中采访挖掘48名“大美医者”候选人事迹。在省、市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持续展播刊载候选人先进事迹;依托新媒体平台,在网络上进行精准扩散和品牌传播,展示“大美医者”感动瞬间。
(五)综合评审及公众投票(7月11日—8月9日)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的48名“大美医者”候选人进行投票。同时开通网络和微信投票通道,由公众进行网络和微信投票。最后,综合公众投票和评审委员会投票情况,确定“大美医者”获奖者名单。
(六)结果公示(8月10日—8月18日)
评选结果在省级主要媒体及主办单位官方平台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评议。
(七)评选总结及广泛宣传(8月19日前后)
在8月19日“中国医师节”前后,通过网络直播等形式举行第三届“健康四川——大美医者”交流活动,讲述大美医者故事,向全社会传递卫生健康行业服务群众健康的大美情怀,为“中国医师节”献礼。各地各单位广泛宣传大美医者感人事迹,积极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大美医者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八)名医走基层——“大美医者”志愿服务队贫困地区公益行(9月至12月)
结合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组织“大美医者”赴贫困地区开展义诊、健康教育等公益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第三届“健康四川——大美医者”评选宣传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全景展示四川卫生人永远跟党走服务人民健康的理想信念和坚定决心。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切实做好“大美医者”活动的指导、宣传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明确推选标准,广泛发动卫生健康人员参与。
(二)精心组织,严格审核。要按照规定的入选条件进行推荐,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认真核实,确认其申报材料真实,事迹感人,具有代表性。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推荐的候选人需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民主监督,坚决杜绝“人情风”和“拉票风”。
(三)大力宣传,广泛发动。要在活动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宣传发动,动员卫生健康系统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介投票活动。要利用多种形式对“大美医者”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认真落实应急处置和常态化防控相结合的要求,坚决夺取常态化疫情防控持久战的最终胜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汇聚强大正能量。